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洛编〔2020〕50号《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由于洛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城市中心区域内(涧西、西工、老城、瀍河)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因此我局没有行政执法案件。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