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的公告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付进度,经研究,现对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进行调整分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衔接资金245万元(洛财农〔2022〕83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重点向脱贫村倾斜,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兼顾原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推动均衡发展。
三、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我区项目建设情况,现调整分配省级衔接资金245万元(洛财农〔2022〕83号)中2.15万元,用于2023年白马寺镇都市农业采摘示范园(一期)项目。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