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今天是:

塔湾街道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11浏览次数:914


此项业务为社区收集资料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综合应用平台上受理,公示期3天,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申请条件: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10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办理时限:3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