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及其他被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提交《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社保卡、低保证(如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后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需告知申请人原因。初审通过后资料将提交区民政局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区民政局报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并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