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建设更加温暖幸福、更高质量的美丽新瀍河,帮助企业育才聚才留才,激发企业活力,助力瀍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瀍河区助企惠才措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提交区政府研究下发。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区万人助万企办公室。
联系人:区“万人助万企”办公室 田李莹
电话:0379-63996808
邮箱:chqzqhdbgs2024@163.com
瀍河区助企惠才措施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建设更加温暖幸福、更高质量的美丽新瀍河,帮助企业育才聚才留才,结合辖区实际,聚焦企业和企业人才,出台十条助企惠才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原则
始终把企业、企业职工及人才的困难和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特色化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人才的温度与精准度,整合住房、医疗、教育等一系列配套资源,最大限度集聚人才,惠及企业职工,激发企业活力,助力瀍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助企政策(5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快审批”、开通知识产权注册“快速通道”、一对一破解“用工难”、鼓励企业“升规纳统”、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
2.惠才政策(5条):建立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助力安居乐业实现“暖心”、协调子女就学确保“稳心”、开辟就医“绿色通道”、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企业和人员。
二、政策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快审批”
1.措施内容:为新开办企业发放“开业大礼包”,内含企业公章一套四枚、银行预约通知单、发票、税控设备以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等。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秒办秒批。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符合设立登记核准条件的全部市场主体。
(2)申请人可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颐高数字科创中心、辖区内任一市场监管所等进行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开办申请,工作人员均会提供相应指导,实行线上审核。
(3)登记窗口线下申请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线下申请材料,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注册登记窗口承诺当场核准办结;企业开办线下业务实行“一窗通办”,将刻章、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等程序合并为一窗受理,实现一个环节、一次办结。
(4)智能审批机“秒批秒办”。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产业聚集地颐高数字科创中心引入商事登记智能审批机,打破仅在工作日时间进行企业开办审批的限制,实现市场主体开办准入随时申请、立等可取,同步办结。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业务科室:注册股、各市场监管所 联系电话:63971385
(二)开通知识产权注册“快速通道”
1.措施内容:对于我区申请知识产权注册的新型材料和高端设备制造业企业的外观专利申请7日内完成(正常时限3个月内),实用新型专利1个月内完成(正常时限7个月内),发明专利3个月内完成(正常时限2年内)。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登记注册地在瀍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备案主体的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涉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或新材料产业领域。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人员,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记录。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业务科室:监管股 联系电话:63549598
(三)一对一破解“用工难”
1.措施内容:对入驻我区的企业或项目提供“一对一”专项用工招聘服务,利用市、县(区)各类平台、融媒体对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进行宣传发布,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同时,提供档案托管、社保办理等服务。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企业注册地为瀍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招聘岗位信息,区人社局通过辖区各级微信群、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司等渠道进行发布,帮助企业招工。
(3)市级招聘平台发布,需企业根据市级招聘网站要求登录注册。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业务科室:劳动保障科 联系电话:63953210
(四)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1.措施内容:对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且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的企业,除市级补贴外,区财政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补贴对象为当年通过上级统计部门认定且发放补贴时仍为在规上库中的企业,不包含领取过奖励金后退库重新入库的企业和迁出瀍河区的企业。
(2)每年统计年报结束后,区统计局根据网报平台中上级统计部门认定的统计数据,列出新入库规上企业名单,经各行业委局再次审核确认后,由区发改委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向区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区发改委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兑现到相关企业,原则上第二年10月底前兑现完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业务科室:综合科 联系电话:63994559
(五)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
1.措施内容:瀍河辖区内,在境内上市企业区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四板交易板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四板展示板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以上政策原则上每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向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申报,由区金融工作局直接向申报单位履行拨付手续。
(2)申请企业境内(外)上市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文件、境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证明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3)申请企业挂牌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受理函及同意在基础层或在创新层挂牌的函、企业在新三板实现层级变化的证明文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4)其他详细事宜见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的通知》瀍政办〔2023〕8号文件。
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业务科室: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533733
(六)建立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
1.措施内容:定期从辖区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和通过“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认定或区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及其经营、研发、营销等核心团队成员中遴选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产品营销等方面工作具备突出专长、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纳入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发放“人才卡”。入库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享受区级配套制定出台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健康医疗等方面人才优惠政策支持。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收集推荐人选。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按照企业管辖范围从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收集推荐入库人选,各职能部门应通过日常走访了解、组织企业推荐等方式收集推荐人选。
(2)确定入库人选。推荐人选收集汇总后,由区委组织部召集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商务局等职能委局以及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审核通过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研究确定后纳入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管理。
(3)实行动态调整。对已入库人选结合所在企业经营状况、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所在企业停业或迁出我区、个人已不在我区企业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形不宜继续作为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的人选,由入库推荐单位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有关情况,由区委组织部调整出库。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业务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571882
(七)助力安居乐业实现“暖心”
1.措施内容:对进入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的人员,在享受市、区购房/租房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住房方面支持。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进入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的企业人员可单独或由企业统一组织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购房/租房补贴。
(2)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区人才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3)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员通过审核后,由区住房保障中心优先安排。
(4)申请购房/租房补贴的人员通过审核后,由区住房中心制作补贴名单,报至区财政局统一发放。
责任单位:区住房中心、区财政局
业务科室:房产监察科 联系电话:65171967
(八)协调子女就学确保“稳心”
1.措施内容:
(1)对区重点产业企业、重点招商企业的法人、实际控股人和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
(2)对辖区所有企业职工子女,有就学需求的,可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暂住地或企业所在地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调配,确保应入尽入。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每年6月底前,由区人才办将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转交区教体局。
(2)每年7月—8月,区教体局结合具体情况及辖区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调配,确保其顺利安心就学(就园)。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业务科室: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63531788
(九)开辟就医“绿色通道”
1.措施内容:对列入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的人员,持“人才卡”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绿色就医服务,具体包含门诊就诊绿色通道、住院绿色通道、专家挂号费优惠、定制健康体检方案、协助会诊转诊、出院随访、日常康复保健等服务。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医疗机构定期与区人才办对接,以最新的区级企业发展优秀人才库名单为依据。
(2)就诊人员在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出示身份证明和人才卡登记即可按照程序就诊。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业务科室:医政科 联系电话:63950728
(十)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企业和人员
1.措施内容:每年度对为瀍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表彰并适度给予物质或经济奖励。
2.具体申报要求或流程
(1)区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召集各职能部门分口推荐拟表彰企业和个人并进行初步筛选,形成初步意见报区委研究。
(2)经区委研究确定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区年度表彰范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奖励,相应物质或经济奖励标准由区委统筹确定。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业务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571882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解助企惠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倾力为企业、企业职工及人才“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做到政策直达、企业畅享,为提振企业信心、留住人才注入新动能。
(二)各司其职,推动政策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各自制定的政策有解释和落实责任,要多渠道向企业和企业人才做好政策申报指导和落实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和流程,为企业及企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确保制定出的政策顺利落地见效。
(三)总结汇报,优化完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将助企惠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可结合本单位政策申报和实施的实际时间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报送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上报。同时,要注意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适当优化调整。政策将在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便于不断总结完善,推动全区助企惠企政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