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告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现对2024年省、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进行分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94万元(洛财农〔2024〕22号),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201万元(瀍农〔2024〕6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重点向脱贫村倾斜,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兼顾原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推动均衡发展。
三、监督电话
0379-63502680
附件: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