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洛阳市瀍河区失业保险区本级参保单位第一批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功能作用,现拟向洛阳恒信瑞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90户企业发放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1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核对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79-63994864
附件:2024年洛阳市瀍河区失业保险区本级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公示(第一批).xls
洛阳市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