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陈淑欣到瀍河区调研中州渠综合治理工作
3月26日,副市长、中州渠市级河长陈淑欣一行到我区巡河调研中州渠综合治理工作。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买允健,副区长潘育敏及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陈淑欣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中州渠瀍滨闸口、中州渠洛常路段的渠道现状和治理情况,重点查看河道保洁、新街口拦污栅建设、中州渠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随后在我区召开现场会议。陈淑欣同志对我区中州渠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河长制工作及河渠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河长制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渠健康的有效举措,要充分提高站位,切实提高认识。二要做到四个明确。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标准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各自责任,明确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中州渠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渠道内外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排污口、无泔水、无菜地现象,做到一天两扫,全天保洁。三要全力推进工作。要求区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要在6月5日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拦污栅建设,不等不靠,勇于担当,主动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要进行严格督查。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指导、协调到位,认真检查、严格督办,推进河渠治理工作的开展。
陈淑欣进一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制体制机制优势,协调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推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洛阳形成生动实践。河长制不是挂名制,也不是联系制,而是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各级河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到一线、到现场、到河段开展调研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让河长制工作真正“动”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