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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瀍河区塔湾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6-10浏览次数:2675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一九年



















               目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塔湾办事处 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塔湾办事处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党委办、政务办、城市管理、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等.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规定等完成市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塔湾办事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塔湾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442.87万元,支出总计442.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财政部门收入预算442.87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442.8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4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7万元,占99.54%;项目支出2.5万元,占0.46%主要项目是:国防专项资金、司法调解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442.87万元,支出总计442.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万元,占8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4万元,占7.03%;卫生健康支出20.31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27.92万元,占6.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7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塔湾办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 2018年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4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94.3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等。

比2018年增加2.6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核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万元没有纳入以部门为主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办事处固定资产总额67.5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24万元,车辆16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专业性较强的需向社会做出说明的名词)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点击请下载:预算公开表塔湾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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