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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瀍河区巡察办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6-10浏览次数:2615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巡察办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一九年

 








                 目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瀍河区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件: 瀍河区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区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以下机构:分别是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监督,领导推动全区巡察工作,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区委巡察办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巡察办主要有瀍河区委巡查办本级构成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区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85.87万元,支出总计185.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19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19年收入合计18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8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19年支出合计18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5万元,占68%;项目支出58.92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18年我单位没有单独核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7万元,占8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1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万元,占5.9%。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占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比 2018年预算数增长0.5万元,增长1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比2018年增加0.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预算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0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比2018年增加1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新增预算单位,2018年没有单位的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8.92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8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58.9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

附件:瀍河区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点击请下载:预算公开表

巡察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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