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瀍河区城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瀍河区城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加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牌子。所属的事业单位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不独立核算)。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行使《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职权,依法对辖区内涉及城市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执法管理职责”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仅包括本部门,无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861.05万元,支出预算总计861.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6.23万元,增加8.3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及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861.0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831.05万元;罚没收入3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8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2万元,占61.16%;项目支出334.43万元,占38.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补充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1.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6.23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收入及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4 万元,占5.39%;卫生健康支出30.19万元,占3.51%;城乡社区支出742.57 万元,占86.24%;住房保障支出41.85万元,占4.8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6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80万元,比 2018年减少1.2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局2019年及2018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三公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比2018年增加9.5万元,增长31.4%,增加原因为:公用经费核定比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2.51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0个,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31.9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78.46万元。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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