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瀍河区创建办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瀍河区创建办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瀍河区创建办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创建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瀍河回族区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隶属区政府正科级常设临时机构,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创建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在区创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监督、执法、检查、考评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用经常性和长态化相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提高全区环境卫生质量。对区限期整治的整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督办;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考核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度和质量,综合分析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并及时总结汇总。
二、创建办预算单位构成
创建办预算单位构成:为本单位预算,不含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瀍河区创建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68万元,支出总计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5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6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补充说明
创建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8.5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下降0%,主要原因:无基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创建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68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创建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我部门为临时机构。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18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等。与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68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创建办固定资产总额1.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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