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瀍河区食安办部门预算公开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瀍河区食安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食安办内设2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科、监督稽查科。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拟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
3.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4.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7.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8.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9.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食安办预算单位构成
区食安办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食安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收入合计38.76万元,支出总计37.86万元。2018年相比收支增加5.97万元,增长17.6%,增加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8.7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38.7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0万元。比2018年增长17.5%,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32万元,占65.33%;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占8.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项目支出(一般性项目:食品安全事务经费):10 万元,占25.80%。主要项目是:食品安全事务工作。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补充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76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7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万元,占83.5%;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万元,占4.5%;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占5.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2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用,比2018年增加1.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单位二级机构事业单位新增一辆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与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以及瀍河区绩效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账面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
附件:洛阳市瀍河区食品安全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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