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磋商-2019-36
三、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编号:瀍政磋商-2019-36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810394.95元。
五、采购范围及内容:
5.1磋商项目名称: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5.2项目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5.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5.6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5.7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供应商应就一个标段(包)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5.8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六、政府采购政策:
6.1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6.2支持采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生产的产品
6.3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7.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需提供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以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7.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7.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6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查询企业及相关人员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9.1获取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9.2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9.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场购买,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无在建承诺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⑥ 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⑦“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7月4日9时00分。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二、响应文件接收和磋商地点: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十三、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6号
联 系 人:麻先生
电 话:0379-6315969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联 系 人:郭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2502)
电 话:0379-69991616
电子邮箱:hnaclygs@163.com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