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恒大小学东校区教学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恒大小学东校区教学设备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恒大小学东校区教学设备项目(二次);瀍政磋商-2019-37/GMHT19194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恒大小学东校区教学设备采购。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9年07月12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 2019年07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吕剑敏,潘玉凤,李鹏坤。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武汉燕阳轩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岳村161号(16)
联系人:罗晓燕
联系电话:18627738626
八、成交金额:839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9-6523000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联系人:樊老师
电 话:0379-65527717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