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瀍河区机床巷环境整治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瀍河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区机床巷环境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瀍河区机床巷环境整治工程,瀍政磋商-2019-5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磋商-2019-53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区机床巷环境整治工程,工期:45日历天,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贺天勋、徐红杰、张云辉、郝身群、王海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江西中天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旁。
八、成交金额(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237000.00元(贰佰贰拾叁万柒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9年8月29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瀍河区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36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395186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21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9-80889733
邮 箱:16119005@qq.com
十五、附:洛阳市瀍河区机床巷环境整治工程磋商文件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