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老干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老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老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老干部的安置、服务工作。不断建立健全老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保障“三项机制”、“两项待遇”的落实和改善。
负责做好老干部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取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向老干部汇报工作、征求听取意见的会议。做好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的走访慰问。
负责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和休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积极组织老干部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搞好活动场所,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外地、区老干部来我区参观、探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定期对老干部进行看望、家访慰问活动,并对住院、生病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积极组织老干部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总结成绩、经验,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认真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安排好老干部用车。
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老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教育和照料老干部遗属。
检查督促、指导区直和各部门老干部工作,搞好调研、推广经验,经常向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老干部工作情况,积极完成区委和上级交办的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协会。
二、机构设置
老干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综合办公室、业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老干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瀍河区老干局。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回族区老干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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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34万元,增长4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及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6万元,占84.19%;项目支出23万元,占1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5.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34万元,增长4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及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34万元,增长4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及工作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81万元,占79.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万元,占13.0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21万元,占2.89%;住房保障(类)支出6.45万元,占4.4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年初预算统一列入区人社局。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机关工委拨付的福利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7元,支出决算为84.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6.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养老。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8万元,支出预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预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及修理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瀍河区老干部局严格按照区财政相关规定,对2018年各个项目支出都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绩效管理成效显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18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