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旭升、塔西、塔东道路清扫保洁-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旭升、塔西、塔东道路清扫保洁 | ||||||||||||||||
二、采购项目编号:瀍政公开-2019-15 | ||||||||||||||||
三、项目预算金额:2081800元 | ||||||||||||||||
最高限价:2081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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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1、项目概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旭升、塔西、塔东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主要内容为瀍河乡旭升、塔西、塔东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瀍河乡旭升辖区道路清扫保洁; 第二标段:瀍河乡塔西、塔东辖区道路清扫保洁。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全部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段。 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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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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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9年11月07日 至 2019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 ||||||||||||||||
3.方式:1、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六项“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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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50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3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启明北路51号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129021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尚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89513 | ||||||||||||||||
发布人:李佩洋 |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