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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瀍河区金融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6-22浏览次数:2359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金融工作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1个二级机构(瀍河回族区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我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2、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3、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4、依据国家、省级、市级有关金融监管法律、规章或上级金融监管部门授权,办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有关事宜。

5、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7、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8、瀍河回族区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区投融资中长期规划,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投融资工作;参与研究融资方案并负责贯彻执行,协调服务区属投融资平台;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库,定期收集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机构等需求信息,搭建金融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和金融机构及企业的联系、对接、沟通、服务、协调,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及企业对接服务活动;定期组织辖区企业开展融资政策、挂牌(上市)政策等教育培训,积极协助企业完成挂牌(上市)培育、申报、协调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为本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收入总计55.13万元,支出总计55.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1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20年1月开始独立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收入合计5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支出合计5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万元,占85.49%;项目支出8万元,占14.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5.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5.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0年1月开始独立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1万元,占8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万元,占6.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占7.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金融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局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20年,我局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5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www.qp326.com/uploads/soft/20200622/15927990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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