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科协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1、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推动科技进步;2、开展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提升辖区群众科学素质,促进先进技术落地;3、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为本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收入总计1.58万元,支出总计1.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响应党中央政策,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收入合计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支出合计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8万元,占36.71%;项目支出1万元,占63.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65.5%。主要原因: 响应党中央政策,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8万元,占36.71%;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63.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2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公用经费0.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科协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与2019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科协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万元。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58万元,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