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民宗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民宗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和民族宗教事务股(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宗教活动,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协调全区民族关系,推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对本辖区内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及牌证的监管工作。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开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的有关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管理全区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联系、培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一)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指导乡(街道办事处)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收入总计254.57万元,支出总计254.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29万元,减少7.04%。主要原因:宗教界人士叙餐经费、阿訇生活补助、困难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金斋月慰问经费等专项资金压减。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收入合计25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5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支出合计25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0万元,占45.92%;项目支出137.67万元,占54.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9.29万元,减少7.04%。主要原因:宗教界人士叙餐经费、阿訇生活补助、困难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金斋月慰问经费等专项资金压减。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9万元,占5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占3.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78万元,占2.66%;节能环保支出80万元,占31.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2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费用0.2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民宗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66.25万元,减少96.50%,下降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统计口径大,委托业务费减少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4.5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2万元; 以及工会费0.91万元和福利费1.13万元都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里减压,2020年是按在职人数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单位对2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73.86万元。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5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3.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2万元,支出项目共12个,支出总额137.67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1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