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瀍河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瀍河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6个,包括: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职责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有利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有利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精减人员、改善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为本级预算单位,无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收入473.35万元,支出总计473.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1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收入合计47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支出合计47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08万元,占68.47%;项目支出149.27万元,占31.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3.35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1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3.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86万元,占85.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8万元,占4.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4.23%;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占5.6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 2019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市及县区的调研及研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需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25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人员调整,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0万元。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47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08万元,支出项目共4个,支出总额149.27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区人大常委会固定资产总额74.51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