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文化旅游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研究、制订全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协调、管理、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
5、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和文物利用发展规划,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钻探、文物研究、流散文物等业务工作;受理申报全区境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6、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全区文化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培训工作。
8、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9、负责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制定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 有两个二级机构暨文化馆、文化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为本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收入总计565.31万元,支出总计565.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6.25万元,减少45.72%。主要减少是因为机构改革,科技,地震,知识产权都划转出去。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收入合计56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支出合计56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6万元,占58.56%;项目支出234.25万元,占41.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76.25万元,减少47.93%。主要减少是因为机构改革,科技,地震,知识产权都划转出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4.72万元,占8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1万元,占4 %;卫生健康支出20.11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占3.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06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3万元。
其中只有公共用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了0.97万元,下降2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计划。
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83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9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减公车使用费费用0.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文旅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5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97万元,减少20%,下降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文旅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单位对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3.4万元。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56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9.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万元,支出项目共9个,支出总额234.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5.4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81.555万元,车辆23.4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业务专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