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城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央、省、市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辖区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置与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辖区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
(七)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与处理费的征收。
(九)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瀍河回族区建成区内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区管小游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辖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的绿化彩化工作。
(十三)负责中州渠、邙山渠瀍河段的清扫、保洁、垃圾打捞及沿渠污水排放的巡查治理。
(十四)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十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瀍河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责分工。瀍河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管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管理。纳入区政府PPP项目或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配套绿化工程由瀍河区人民政府负责,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建成后PPP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移交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其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2.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落实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对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查处。
3.与规划、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利等部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其他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技术强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城市规划核实、专业技术鉴定、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核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事项移交、行政处罚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等;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应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
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二)市容秩序管理股(综合协调股)。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预算(内含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5631.1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5631.1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56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83万元,项目支出3228.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770.09万元,增加553.9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并入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合计5631.1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5631.1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56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83万元,占42.67%;项目支出3228.31万元,占57.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631.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770.09万元,增长553.9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并入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3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0 万元,占2.57%;卫生健康支出132.97万元,占2.36%;节能环保支出506.88万元,占9.00%;城乡社区支出4656.41 万元,占82.69%;农林水支出34.34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155.74万元,占2.7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0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8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局2020年及2019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5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0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6.6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75.29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22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28.31万元,支出项目共20个,支出总额3228.3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6个,支出总额2824.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626.65万元(其中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固定资产总额131.43万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495.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65.28万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车辆1685.83万元(区城市管理局车辆73.31万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车辆1612.52万元)。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执勤车0辆,54辆均属于环卫作业车辆(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城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