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社保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社保中心内设六个科室:办公室、基金管理股、稽核审计、申报登记审核股、医疗和生育保险股、城乡居民保险股
主要职能:
(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核定并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协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五)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六)配合开展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七)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5416.95万元,支出总计5416.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1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 2020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541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4.9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54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5万元,占4.90%;项目支出5151.4万元,占95.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74.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874.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 2020年新增加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1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5.13万元,占99.41%;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占0.28%;卫生健康支出16.85万元,占0.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5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16.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14.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6万元;公用经费1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比2019年增加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预算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社保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5.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增加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社保中心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30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4.0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6万元,支出项目共5个,支出总额5151.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2个,支出总额5067.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8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26.88万元,家具3.01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瀍河区社保中心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