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检察:播撒法治“种子”,守护“少年的你”
为推进法治建设,弘扬和宣传法治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让更多的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24日上午,瀍河区人民检察院走进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成长路上,与法同行”专题讲座。
讲座开始前,区检察院向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传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嘱托学校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堤坝。
该校校长高永奇致辞:感谢瀍河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相信在法治副校长的言传身教下,东外的法治教育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体师生也都会行有规、言有矩,敬法律之剑,做守法公民。
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校长高永奇为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陈宜闪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瀍河检察院法治宣讲员张梅为在座师生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成长路上,与法同行》。讲座上,围绕“法治守护青春,向校园欺凌说不”及“性侵防护之请勿触动我的警报”两个主题,法治宣讲员张梅走入学生之中,与学生们现场互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同学们对杜绝校园欺凌、性侵防护有了更生动、更立体的认识。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现场授课、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推进了校园法治建设。
讲座结束后,瀍河检察院一行人现场查看了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
瀍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重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风险排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机制,完善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措施,逐条落实检察建议的各项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