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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民政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10-15浏览次数:1690

2019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本部门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应急、督查、财务、党建、信访、采购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工作先进表彰;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社会救助和基层政权股。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供养等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推动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加强全区社区建设的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研究制订全区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承担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全区孤残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汇总、统计、分析和发布孤残权益保障信息;做好儿童收养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事业促进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并负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拟订婚姻、殡葬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区婚姻登记及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地名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全区行政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瀍河区民政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社会救助和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瀍河区民政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区民政局本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民政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88.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5.72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军人管理事务移交军人事务管理局及压减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78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0.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2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3万元,占10.2%;项目支出1988.76万元,占8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08.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32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是军人管理事务移交军人事务管理局及压减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19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军人管理事务移交军人事务管理局及压减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1.92万元,占98.84%;卫生健康(类)支出6.45万元,占0.3%;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万元,占0.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66万元,占0.03%。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6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7%。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3 .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把上级资金也列入预算。

4.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5.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它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7.0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移交军人事务管理局。

8.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6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移交军人事务管理局。

9.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先列支上年结余数。

10.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586.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1.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13.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4.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上级追加资金。

15.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6.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7.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8.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9.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21.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区应急局增加调整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压减。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及维修。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从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组织和实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方面,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力争做到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19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17%。主要用于社区和养老建设,其中养老建设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本年养老建设资金支出大。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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