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对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区食安委的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信用监督、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文明诚信经营、公平交易、查处无照经营、价格监督检查等);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统一监管全区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全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另设有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75.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75.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初由3家市级预算单位、1家区级预算单位合并新增的瀍河区区级预算单位,相应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比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1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21万元,占94.05%;其他收入129.39万元,占5.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1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95万元,占85.22%;项目支出319.92万元,占14.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43.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3.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初由3家市级预算单位、1家区级预算单位合并新增的瀍河区区级预算单位,相应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8.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初由3家市级预算单位、1家区级预算单位合并新增的瀍河区区级预算单位,相应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比较。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5.31万元,占82.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17万元,占6.09%;卫生健康(类)支出97.86万元,占4.80%;节能环保(类)支出55万元,占2.7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2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85.35万元,占4.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53万元,占0.02%。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6.15万元(数据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支出决算为20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该项支出决算为原食安办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相应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该项为区直工会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市财政要求依据当年实际支出进行追加拨付,故该项未纳入年初预算,而当年有公务员奖励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4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差供自筹人员经费依据实际进行追加,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9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调整。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69.54万元,支出决算为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调整,二是支出决算中含上级转移支付部分。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4.87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调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调整,二是支出决算中含上级转移支付部分。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此部分支出纳入一般项目经费核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其中1家市级预算单位将部分人员养老金纳入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编报预算,当而年实际支出仅抚恤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9.53万元,支出决算为9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市财政要求依据当年实际支出进行追加拨付,故该项未纳入年初预算,而当年有实际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新增燃煤置换补贴项目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新增商事制度改革小微企业奖励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88万元,支出决算为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新增安全生产奖励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72.2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二是按财政要求 “三公”经费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当年支出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93万元,完成预算的74.37%,占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完成预算的4.48%,占0.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二是按财政要求 “三公”经费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当年支出有所压减。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燃油、车辆保险、年审、过路过桥等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二是按财政要求“三公”经费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当年支出有所压减。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汝阳县质监局特种设备互查工作。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说况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确定、绩效指标分解运用,到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专项项目组织和实施,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15.10万元。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从评价结果看,自评项目总体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较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基本完成良好。由于产出指标不能够完全量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高效使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8.31万元,支出决算为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来源于3家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和,二是2019年有人员调出,相应支出有所减少,三是办公费用等支出节约意识增强,当年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