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瀍河区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研究和指导全区大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调整,组织落实选拨年轻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瀍河回族区组织部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干部管理办公室(含干部审查科)、组织办公室(含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知识分子工作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
1.瀍河回族区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9.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17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部门经费依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列支,2019年组织部有新调入人员且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同比往年增加,导致经费同比去年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3万元,占55%;项目支出163.77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96万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是部门经费依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列支,2019年组织部有新调入人员且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同比往年增加,导致经费同比去年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96万元,增长21.73%。主要原因是部门经费依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列支,2019年组织部有新调入人员且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同比往年增加,导致经费同比去年增长。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55万元,占49%;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11.27万元,占3%;卫生健康(类)支出10.51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万元,占3%;农林水(类)支出153.82万元,占42%。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0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有工作人员调出,导致工资数额总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有工作人员调出,导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总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医疗保险按照规定进行基数调整,导致缴纳总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医疗保险按照规定进行基数调整,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总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有工作人员调出,导致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数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依照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列支。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区直机关工委并入组织部,但实际支出直接由区财政局预算科进行调拨,未经组织部账户列支。
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9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依照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列支。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款项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金,由财政局直接进行预算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6%,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万元。主要用于部内干部职工日常加班用餐。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瀍河区组织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高度重视并及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19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5.24万元,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依照工作实际需求增加机关运费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