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 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 乡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 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 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 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 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 区政府部门管理、乡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瀍河回族区审计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办公室和审计综合业务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瀍河回族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区审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为280.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42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费、联网审计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7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38万元,占98.04%;其他收入5.3万元,占1.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万元,占46.37%;项目支出142.8万元,占53.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5.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43万元,增长20.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费、联网审计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5万元,增长18.0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费、联网审计项目资金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88万元,占89.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出10.36万元,占3.97%;卫生健康(类)支出6.29,占2.41%;住房保障(类)支出10.26万元,占3.94%。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8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9.3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支出有所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福利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优秀公务员奖励。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公用经费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3%。主要为新增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基本运行。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绩效目标设立、第三方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绩效监督等环节提出规范管理要求,为推进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健全完善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并实施后续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继续组织部门开展部门自评工作。部门负责分配管理的专项资金一般项目支出,在编报预算时要逐个填写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逐个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费”、“联网审计”、“其他审计事务”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9.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98%。我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19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