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西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由瀍河回族区瀍西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
2020年,瀍西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瀍河回族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探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的路子,推动瀍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1、领导重视,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事处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2、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加强预期引导。配合区相关部门,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配合区发改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配合区相关部门,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配合区相关部门,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配合区民政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配合区攻坚办、瀍河环保分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围绕防范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6、提高窗口人员素质、确保窗口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7、增强政务公开时效。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安排,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8、规范运行程序。极力实现办事人员、服务事项完全进驻,做到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标识标牌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硬性设施统一。完善社会救助受理转办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随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投诉举报核查制度、退役军人工作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未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工作,认真筛选信息来源,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科学性、真实性,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努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瀍河区政府门户站公开政务信息,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我办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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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4.4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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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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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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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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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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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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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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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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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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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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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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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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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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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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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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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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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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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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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上还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
改进情况:
(一)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强化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提高他们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把“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监测处置,理顺部门内部的信息发布机制,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公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中,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