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市、区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平台建设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瀍河回族区团结街18号,邮编:471000,联系电话:0379—63971494)。
2020年,我们按照《瀍河区2020年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之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王金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上报、汇总、组织和协调,做到了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采取措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一是规范制度,以制度促进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市、区及局党组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是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对外公开方面,主要有相关政策法规;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及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对内公开方面,主要有行政执法情况、信访纠纷查处情况、各项财务预算决算收支情况等。
三是完善落实政务公开的形式。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首先设置公示栏,其次公示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城市管理和为民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是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5月15上午,我们出动一辆宣传车,公开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及行政处罚标准。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各方面内容,同时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起,工作人员做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增强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营造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年来,我们推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公开。在政府网站公示巡视整改报告1条,财政预算信息1条,竞争性磋商信息4条。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4次检查处置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全面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实现监管部门、事项、信息全覆盖。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我们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城市管理的新作风、新气象。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等相关内容的询问和投诉,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跟踪处理全过程。
二是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造成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执法人员实行错案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处罚。
三是限期办结制。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雷锋式”服务,凡申请办理户外广告、临时占道等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手续齐备的,2日内审批办结有关证件,一般问题7日内答复,复杂问题15日内解决。
四是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求真务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结合起来,有力促进了我局的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反复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通过实行持证上岗和首问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5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64 |
12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523.0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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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比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没有公开。
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今后,我们将继续抓重点、树典型、强化制度落实,更新工作理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