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局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直机关的机关事务管理。
(三)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直机关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以及全区性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承担上级领导、来宾赴瀍河区区公务活动(含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公务、业务、接待和机动车辆的定编、购买、配置、更新、维修及费用开支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物用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以及区直机关物业维修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七)受托管理区直机关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配置与管理。
(八)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水电、电梯、空调、楼宇自控、通讯、安防监控、消防停车场系统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维修、监督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环境美化、净化、绿化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膳食供应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
(十三)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四)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单位,无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1570.95万元,支出总计1570.9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88.1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机关食堂就餐人数增加、保安保洁人数增加。支出增加88.1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机关食堂就餐人数增加、保安保洁人数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157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0.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157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95万元,占59.71%;项目支出633万元,占40.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70.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8.1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机关食堂就餐人数增加、保安保洁人数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70.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24万元,占8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7万元,占4.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6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占3.49%。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7.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6.7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目前没有公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今年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6.7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增加车辆公务用车出行率增加,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