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督察局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概况
一、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其他全区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事项的督促查办;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督促落实;
(六)负责省、市、区级民生实事的督查督办;
(七)负责督查调研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活动;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个内设机构1个事业单位:1、综合办公室(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2、督查室;3、督查考核中心(事业单位)。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收入总计70.39万元,支出总计70.3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36.2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2020年9月份新进人员3名;支出增加36.2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2020年9月份新进人员3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收入合计7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支出合计7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9万元,占99%;项目支出1万元,占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2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2020年9月份新进人员3名,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0.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6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4.49万元,占6%;住房保障(类)支出3.99万元,占6%。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