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融局部门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我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四)依据国家、省级、市级有关金融监管法律、规章或上级金融监管部门授权,办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有关事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七)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入总计87.59万元,支出总计87.5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32.46万元,增长59.53%。主要原因:增加1个项目拨款及1名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增加32.46万元,增长59.53%。主要原因:增加1个项目支出及1名事业人员工资发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收入合计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支出合计8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万元,占70.3%;项目支出26万元,占2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7.59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46万元,增长59.53%,主要原因:增加1个项目拨款及1名事业人员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8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3.57万元,占4%。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区金融工作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也未安排此项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内无车辆安排。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区金融局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瀍河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