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旅局部门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洛阳瀍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研究、制订全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协调、管理、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
5、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和文物利用发展规划,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钻探、文物研究、流散文物等业务工作;受理申报全区境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6、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全区文化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培训工作。
8、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9、负责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制定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 有两个二级机构暨文化馆、文化执法大队。
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为本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493.27万元,支出总计493.2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72.04万元,下降12.7%。主要减少是因为疫情城市书房运行及建设停止运行,减少了书房运行及项目建设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收入合计49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2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支出合计49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2万元,占55.43%;项目支出219.85万元,占44.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3.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2.04万元,下降12.7%,主要减少是因为疫情期间城市书房运行及建设停止运行,减少了书房运行及项目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17万元,占9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4万元,占3.76%;卫生健康支出15.65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13.91万元,占2.82%;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减公车使用费费用0.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原因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文旅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瀍河区科工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内无车辆安排。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区文旅局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7项,主要是:免费开放项目20万元、文物保护项目4.4万元、舞台艺术送农民项目1.0万元、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考核奖励2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6万元、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项目资金19万、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30万元等;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文旅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