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建设。指导农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定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知道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园区),发展沟域经济,统筹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业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及相关重大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
(十五)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
(十七)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落实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政策措施。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拨付我区的林业资金及国有财产。
(十九)组织开展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负责做好牡丹市场开发管理,引导牡丹产业发展。
(二十)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一)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二十三)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移民政策落实及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河长制工作。指导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定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监督管理打击全区河道采砂工作。
(二十五)制定全区扶贫开发政策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脱贫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二十六)统筹协调全区扶贫工作,动员组织全区各部门帮扶工作,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参与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制定,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项目库建设。
(二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扶贫干部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工作。
(二十八)承担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河长制办公室、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互联网+”现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区动物防疫的监督,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和加施检疫标志。
(四)负责对检疫不合格和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防止病害肉流入市场。
(五)负责动物卫生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
(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负责病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组织对疫点疫区和重点场所的消毒。
(七)负责对兽药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检测。
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和2个下属机构,瀍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瀍河区河渠管理养护中心。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 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总计267.22万元,支出总计267.2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各减少257.58万元,下降49.08%。主要原因:专项收入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合计26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8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合计26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6万元,占73.4%;项目支出71.06万元,占2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3.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4.08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53.53万元,下降49.07%,主要原因:专项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12.55万元,占4.78%;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占0.38%;农林水事务支出224.31万元,占85.24%;住房保障支出11.16万元,占4.24%。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内无车辆安排。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瀍河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