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预算公开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主要职责
(一)服务学校师生,服务基层。
(二)教学业务。
( 三)教学研究、教育科研。
(四)老师教养、教学管理。
(五)教学活动教材建设。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是瀍河回族区教体局下属二级机构,内设3个职能室,包括语数英办公室、综合学科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洛阳市教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收入总计224.27万元,支出总计224.2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各增加70.81万元,上升46.14%。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收入合计22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4.2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支出合计2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77万元,占98.44%;项目支出3.5万元,占1.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4.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0.81万元,上升46.14%,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80.66万元,占8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14.19万元,占6.33%;住房保障支出12.61万元,占5.62%。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相比无增减。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期末,我单位无车辆安排。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学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