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住建局预算(本级)
瀍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区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瀍河区住建局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瀍河区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瀍河区人民政府概况
一、瀍河区住建局主要职责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房产及征收管理股、人防综合管理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租金收缴,维修等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全区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二)指导城区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统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区建设和管理的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
(三)负责辖区背街小巷道路建设安排计划、规划、设计、施工预算、招投标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桥梁、涵洞、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管道路设施、灯饰设施组织建设和管理,拟定区管道路照明、灯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按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区年度征收项目计划,拟定棚改项目长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负责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指导实施单位开展征收项目前期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起草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起草征收补偿决定等业务工作。
(六)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或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授权,承担相关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设施维护和管理。
(九)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配合市人防办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组织制定我区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
(十)负责制定辖区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拟定辖区人防疏散地域建设规划。负责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瀍河区住建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瀍河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局机关本级预算包含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区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拆迁事务所。
1.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瀍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收入总计103249.58万元,支出总计103249.5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90170.38万元,增长689.41 %。主要原因:增加隋唐大运河遗址公园安置房回购项目35387.50万元,夹马营路打通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39776.90万元,瀍涧大道建设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20835.60 万元;支出增加90170.38万元,增长689.41 %。主要原因:增加隋唐大运河遗址公园安置房回购项目35387.50万元,夹马营路打通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39776.90万元,瀍涧大道建设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20835.6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局2021年收入合计103249.5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9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600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5277.2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支出合计10324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2万元,占0.85%;项目支出102374.96万元,占99.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9600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1106.87万元,下降84.92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9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隋唐大运河遗址公园安置房回购项目35387.50万元,夹马营路打通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39776.90万元,瀍涧大道建设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20835.6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7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56.17万元,占2.85%;卫生健康50.06万元,占2.5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3.90万元,占36.7%;住房保障(类)支出44.49万元,占2.26%。项目支出1097.71万元,一般性项目支出10.5万元,占0.53%,专项项目支出1087.21万元,占55.12%。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住建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2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9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9600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5277.25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2.2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减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减原因:本年无招待费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隋唐大运河遗址公园安置房回购项目 35387.50万元,夹马营路打通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39776.90万元,瀍涧大道建设工程安置房回购项目 20835.60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28.6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办公费、维修(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住建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1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0324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1.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35万元,支出项目共21个,支出总额102374.96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0个,支出总额98318.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住建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业务活动需要所配备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住建局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两项,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1458万元、棚户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3819.25万元等;住建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