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妇幼保健中心预算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区干部职工、离休干部、妇女儿童保健及辖区居民卫生保健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妇女儿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
二、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卫健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中心办公室、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医学检验科、内科、护理部、药房、收费室等相关科室,无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本预算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609.44万元,支出总计609.4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981.41万元,减少13.3%。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1人,调出2人;项目资金减少7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60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34万元;上缴代管资金收入284.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60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44万元,占53.4%;项目支出284万元,占4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5.3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37.01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1人,调出2人,项目减少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09.11万元,占64%;商品和服务支出48.78万元,占15%;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5万元,占20%。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目前没有公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0年增长0元,主要原因:公车时间使用年数较长,支出费用保持不变。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增长0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瀍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瀍河区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