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直接注销个体工商户公告
瀍市监告字[2021]1号
洛阳市瀍河区老戴卤面馆等1468户个体工商户:
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你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且通过该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20号)、《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 142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洛阳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豫工商文〔2016〕56号)及《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根据《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拟对洛阳市瀍河区老戴卤面馆等1468户个体工商户作出直接注销决定,如有异议,请在15日内向我局提出,由我局进行复核;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直接予以注销。公示期内有异议,请致电0379—63549598。
特此公告。
附件:个体拟待吊销商户.xls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