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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宗教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8浏览次数:2941

2020年度

 

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宗教活动,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协调全区民族关系,推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对本辖区内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及牌证的监管工作。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开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的有关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管理全区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联系、培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一)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指导乡(街道办事处)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机构设置

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民族宗教管理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

1. 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8.7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08万元,增长24.04 %。主要原因是追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和宗教工作(社区)协理员补助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6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6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2万元,占43.02%;项目支出153.15万元,占5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8.7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43万元,增长20.25%。主要原因是支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和宗教工作(社区)协理员补助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43万元,增长25.39%。主要原因是追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和宗教工作(社区)协理员补助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28万元,占58.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万元,占2.81%;卫生健康支出(类)7.22万元,占2.69%;节能环保(类)支出77.32万元,占28.77%;农林水(类)支出11.28万元,占4.20%;住房保障(类)支出7.13万元,占2.65%。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92万元,支出决算为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42.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宗教事务支出压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7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社保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清真寺燃煤锅炉改造经费减少。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宗教工作(社区)协理员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学习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从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组织和实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方面,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力争做到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20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通过对宗教场所、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民族政策宣传,使教职人员正确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守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促进我区和谐稳定的局面。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里只含人员经费,决算数含盖工会费、福利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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