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惠企政策汇编 ——项目资金类政策(一)
为拓宽政策获取渠道,引导全区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类惠企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助力企业转型发展,瀍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国家、省、市工信领域的惠企政策进行了梳理,共有项目资金类、示范平台类、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类、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类、企业培育类、产品奖励及保费补贴类及其他7大类政策。
项目资金类政策之购置设备、软件补助资金
(一)技改示范类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改造升级;支持企业不断加大设备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不高于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软件实际投资30%的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计算区间内,申报项目设备、软件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税后)。
申报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截止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文件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规联〔2021〕124号,附件1)
(二)“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重点:在机械、汽车、电子、食品、化工、冶金、建材、医药、纺织、服装等重点工业行业,开展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的示范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不超过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发票开具实际须在规定时间区间内,申报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税后)。
(市财政落实)对已获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民营企业,市财政按照省补贴金额的3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1个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
文件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规联〔2021〕124号,附件2);《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统计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资金申报的通知》(洛工信〔2021〕25号)
(三)“三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重点: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三大改造”项目进行奖补。
可享受政策:(市财政落实)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设备支出总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市级不重复支持。
申报条件:
1.在洛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申报项目必须纳入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
3.申报时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为准);
4.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洛阳市装备制造、新材料、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备案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在计算区间内,申报项目购置设备实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文件依据:《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洛政办〔2021〕33号)
(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重点:对经工信部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补助额度为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投资计算区间内总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税后)。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需申报成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时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为准)。
文件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规联〔2021〕124号,附件5)
(五)头雁企业项目补助资金
支持重点:对经省工信厅认定的头雁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对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单一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需申报成功省级专头雁企业;
2.申报时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为准)。
文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
由于各项政策时效性及申报时间不同,详情请咨询瀍河区科工局(0379-6395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