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结果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实施方案通知》(洛政办〔2021〕37号), 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瀍河回族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6月16日至7月16日,通过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征集期满,我们未收到实施方案的意见。
衷心感谢关心和支持瀍河回族区发展的各界人士,我们将秉持为民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