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集体土地2.9456公顷(其中耕地2.5701公顷、其他农用地0.3755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白马寺镇杨湾社区水浇地、国有存量用地,西至白马寺镇杨湾社区公路用地,南至白马寺镇杨湾社区水浇地、杨湾社区农村道路、杨湾社区其他草地,北至白马寺镇杨湾社区轨道交通用地、杨湾社区公路用地、杨湾社区水浇地、国有存量用地、杨湾社区其他林地、杨湾社区农村道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白马寺镇杨湾社区集体土地2.945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5701公顷、其他农用地0.3755公顷)。
瀍河回族区政府拟组织白马寺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瀍河回族区政府拟召集区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信访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白马寺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9月26日